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陕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分别对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的项目给予了建设政策支持与财政奖励,并进一步明确了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的奖励标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项目,经国家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可简化其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手续,加快施工许可审批流程,适当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优先推荐申报长安杯与鲁班奖。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达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推荐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除享受国家奖励资金补助外,陕西省财政还将给予配套奖励。对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并经陕西...
时间 :20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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